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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社会主义曲折探索时期(1957-1976)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展与偏离不时交织在一起,经历了由交织至初步纠偏,直至完全偏离、严重破坏的历史过程。这一时期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含蕴着我国原初的法治建设的宝贵经验教训,认真反思这一法治中国历史进程中不可忽视的阶段,并以此为镜而不重蹈覆辙,从而真正使之对法治中国建设有所助益。
| [1] | 李银娥 . 新中国成立75年来法治建设发展历程、主要成就与基本经验[J]. 观察与思考, 2024, 0(10): 79-89. |
| [2] | 渠长根. 开发榜样文化资源 增强党的执政能力[J]. 观察与思考, 2016, 0(7): 106-112. |
| [3] | 徐邦友. 论“法治浙江”之于法治中国建设的先行示范意义[J]. 观察与思考, 2016, 0(11): 6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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