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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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实践研究 • 上一篇    

 关于建立国有文化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的研究报告
——以浙江为例

“国有文化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课题组   

  1. “国有文化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课题组成员如下:
    浙江省委宣传部:钱志富、楼胆群、郑一杰;浙江大学:李杰、李涛、陈梅婷、焦晓虹、潘骏晖、张翰宁。
  • 出版日期:2017-09-01 发布日期:2017-09-01

  • Online:2017-09-01 Published:2017-09-01

摘要:

建立国有文化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是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习近平思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产业体系的重要尝试。国有文化企业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需要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根据中央和浙江省委建立国有文化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的明确要求,浙江省委宣传部和浙江大学成立“国有文化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课题组,分析研究了国内外政府和企业的共识和通行做法;实地调研了浙江省内多家国有文化企业;总结出了浙江省国有文化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的原则和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括政治导向、文化导向、公益导向、管理发展、队伍建设五个一级指标和十六个细化二级指标;并提出了开展国有文化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第三方评估的探索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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