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摘要:
提要:民主概念的碎片化乱局中存在着民主的两种理路,即选举民主与过程民主,前者以选举界定民主,后者则视民主为一个协商和妥协的持续过程。两种民主理路的哲学基础截然不同,可见于一元主义与多元主义、化约主义与有机主义的分殊,以及对事实与价值、现实与理想之关系的不同认知。两种民主理路衍生出两种不同的民主化路径,选举民主秉持民主条件论,将民主化视为可行或不可行、全有或全无的二选一问题,过程民主则打通民主与民主化的界限,将民主化视为在实践行动中不断改善人的生存状态的恒久过程。
| [1] | 唐玉. 浙江“为民办实事”:全过程民主的实践路径与地方经验[J]. 观察与思考, 2021, 0(1): 107-112. |
| [2] | 陈新汉. 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后的“人民当家作主”思考[J]. 观察与思考, 2020, 0(11): 52-60. |
|
||